用公益诉讼来守护环境:绿家园引发的蝴蝶效应
2021-04-23 18:00:00

编者荐语:
世界读书日,推荐首部环境社会组织记录环境公益诉讼经历与思考的书籍,带您回顾新《环保法》实施后的6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例。

以下文章来源于公益大爆炸 ,作者正荣Foundation

公益大爆炸让公益多一点想象。

听过一句话,数学是自然科学的皇冠,数论难题则是皇冠上的明珠。与之类似,公益是社会领域的皇冠和基石,而公益诉讼因其门槛高、难度大、周期长,也成为公益皇冠上的明珠。而环境公益诉讼就是其中最为闪亮的一颗。

前两天读完《时代责任:绿家园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集》,不由生出此番感慨。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主编,正荣公益基金会、生态践行者项目支持,公益大爆炸装帧设计

截至该书出版时,绿家园已提起环境公益诉讼18起,结案11起,其中包括诸多第一案,如南平生态破坏案(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襄大农牧案(绿色金融第一案)、长汀畜禽污染案(首例畜禽养殖污染案)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本书收录了6起典型案件的一手资料,汇总了起诉书、判决书、办案手记等,并邀请专家和律师做了案件评述,读来让人热心沸腾。这就像是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记录了中国环境保护的历程,而谱写者,则是一家福建省的民间公益组织。

在和本书执行主编、绿家园环境法律与事务部总监邓佳瑜沟通后,发现公益诉讼区别于私益诉讼,一在于不是为胜而诉。

起诉的目的,是唤醒社会各方的环保意识,制止当事企业或个人对环境的严重破坏,监督其完成环境修复工作,但这不一定都体现在胜诉的结果上。只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了,案件就算是打赢了。

就像绿家园创始人林英在该书序言中引用的一句话,“法能刑人,但不能使人廉。能杀人,但不能使人仁。”对绿家园来说,提起诉讼,是在穷尽其他手段后的无奈之举,目的是使污染主体受到教育,由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

二在于时间周期较长。从取证、起诉到监督修复,往往需要两三年甚至五六年的时间。结案之后,绿家园还要进行一到三年的跟踪,后续有没有进行生态修复,开展的情况如何,等等。






而绿家园在环境公益诉讼上也有自己的特色,一是强调多元共治。绿家园和地方上环保部门、司法机关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在一些案件中作为支持起诉单位,起诉污染企业,为案件提供专业意见。这对一家民间公益组织来说尤为难得。

二是发动公众参与。很多案件的线索,都是由绿家园的环保志愿者——“家乡守护者”提供的。绿家园自1998年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志愿者的培育工作。而在邓佳瑜看来,志愿者不只提供污染线索,还为绿家园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精神支持。

三是深挖特定领域。绿家园作为一家地方性环保组织,人力、资金有限,只能守护有限区域,但通过深挖特定领域,依然能为全国性的环保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比如畜禽养殖水污染案等,绿家园会在系列案件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言。

在我看来,这本案例集,给人的不只是专业知识,案例故事,更重要,还有信心。

相信微小。哪怕是一个微小的个人,也可以守护自己的家乡,哪怕是一个微小的公益组织,也可以创造历史,书中的诸多第一案,就能在环境保护上引发蝴蝶效应。

相信善意。即便社会中存在诸多让人失望之处,即便污染企业看似能在某个地方呼风唤雨,一手遮天,但在诉讼的压力和善意的润化之下,污染企业也会转变意识。

相信环境。环境是有自我修复能力的,只要给生态留出喘息之机,那它们会回报我们诸多惊喜。天会更蓝,山会更绿,消失的小动物,也会渐渐回归我们的视野。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这就是绿家园在做的,也是我们该做的。

访谈Interview韩邓

访问人:韩青
受访人:邓佳瑜

#问:您上周说去襄阳出差,是因为诉讼的事情吗?

答:对,因为我们在襄阳有几件事情,一个是在案例集当中的,诉七家生猪养殖场的水污染案,生态补种距离现在两年了,我们在春天去做一个回访,看看树木种的情况。另一个就是我们现在还在诉讼的案件,就是绿色金融案。武汉海事法院还有鉴定单位一同去到企业的现场,看一下当时我们起诉的排污口现在整改的一个情况,包括对还田设施建设周围的农户进行采访。
对公益诉讼来说,污染主体后续有没有进行生态修复,开展的情况如何,我们可能都要进行1~3年的一个跟踪,确保它的生态效益能够达成。



#问:作为一家地方性环保组织,你们在挑选案件上有什么标准吗?

答:因为大部分案件从我们发现到起诉再到后续跟进都要五六年的时间,而我们的资金和人力都比较有限,所以在选择案件上,一是先要穷尽其他的途径。比如投诉、沟通、信息公开等,常态渠道无法推动问题解决的情况下,或者我们觉得必须要通过公益诉讼才能够紧急去停止的污染行为,我们才会起诉。

二是倡导性的案件。比如我们发现了一些环境问题的共性,比如畜禽养殖粪污还田的问题,我们现在希望提起系列性的案件,同样的类型,提起二三十起,然后在各地去向当地的职能部门包括法院去反馈,运用这些案件外加我们与职能部门的访谈内容,去形成一个政策倡导的调研报告,引起生态环境部门的重视。希望能够运用这些小的案件,推动一个大的改变,达成倡导的目的。

#问:现在绿家园总共提起了多少起案件?您个人对哪起案件印象最深?






答:我们现在已经提了18起案件了,每年大概是2~3起案件的进度,因为一个案件审理可能要2~3年,到目前还有6起案件在等待审判结果。

在这些案件中,印象深的有绿色金融案,追加了银行作为被告,这是第一次要求银行承担生态责任。而让我自己感动的是,我们推动了一个案件起诉之后,企业后续的生态修复真的有做到。就像连江的林地破坏案件,现在被告已经是第三年完成了树木的种植,而且长势良好。我们已和检察院还有林业部门共同在那里设立了一个牌子,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地,可以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2016年12月26日绿家园对某企业未经批准改变林地用途兴建养猪场,造成71.8亩林地生态损害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单位共同维护森林生态的服务功能。经过1年多的诉讼,企业认识到自己对于环境的损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着手营造145亩生态公益林,并抚育管护3年,保证林木成活。该图片是公益林的第一年种植情况,道路两旁种植下了小树苗。


该图片是公益林第二年的种植情况的对比图,树木长势较好,树冠的延伸已遮盖住道路。


该图片是公益林完成种植任务的第三年监督验收,绿家园组织了检察院、当地林业部门共同在公益林树立公示牌,以教育后人。推动多元共治,保护当地生态。
#问:绿色金融案要求的赔付金额达到4000万元,这是不是环境公益诉讼中最高的?

答:算是我们目前打的案件中金额最高的,但不算是公益诉讼当中金额最高的案件。因为我们也会考量企业的履偿能力,还有我们起诉它需要支付的成本费用。如果它是一家很大型的企业,我们可能会更建议把这个案件推给检察院,或者是更有能力如中华环保联合会、绿发会、自然之友等全国性的组织来共同关注。但目前这个案件还没有判决,要等待鉴定的结果才能知晓企业应该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

#问:对您来说的话,最有成就感的一个案子是哪一个? 

答:福建永安水污染案,也是案例集中的最后一个。这个案件,我们调研完先做了投诉,但企业还是一直存在污染情况,投诉后一年回访,污水排放的行为始终没有变。每天大量的强碱废水,直排进入当地的沙溪。


村民说,当地在过年期间出现过死鱼事件,他们有看到很大量的污水往外排,也知道这个水是不能用来浇地的,如果你用来洗手的话,手会脱皮。我们做这个案子就是因为投诉完反馈无效,但是污水量巨大,每天都在外流。

那是2018年,当时我们经验不是很多,也没有足够多的经费,当你再多加一起案件,就超过每年两三起这样的一个计划了,而且当时我们提起的大部分案件都还没有结,后续还是要开庭,要产生很多差旅费用。所以我们也蛮头疼,对于这个案件到底要不要提供诉讼,它的污染很急迫。

最后林老师就决定,先起诉再说,经费再想办法,这样能让企业把污染行为先停下来。到我们第一次正式开庭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被告把污染场地已经做了清理了,尽管他们讲不是因为我们起诉他们才做了场地清理,而是原来在今年就有清理计划。但我们心里很明白,如果这个案件我们今年不提,明年那个污染依然会存在。


2017年至2018年绿家园在开展乡村地区环境调研时发现某企业露天无防渗堆放大量电石渣,水坑内皆为强碱废水。大量的废水通过马路旁的墙体破损处流入外环境,汇入当地溪流污染地表水,在多次向职能部门举报,并未推动企业污染行为整改后,绿家园于2018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企业停止危害生态的行为,完成整改。


在历时两年多的诉讼程序中,企业清除了堆放的废石渣,给堆放场地做了防渗工程,污水停止排放至溪流。诉讼的过程艰难且漫长,但达成环境保护的效果显著。
从航拍图片来看,清理前后的差别很大。这样一个非常直观的环境转变,让我对这个案件包括对公益诉讼的信心都在增加。尽管我们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法院只是判决让企业赔礼道歉,支付我们的调研差旅费跟律师费,但驳回了我们的其他诉讼请求。不过我们还是决定不上诉,因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了,环境做了整改。 

#问:那些没有结案的案件,是因为什么原因?只是时间周期吗?其他公益组织也面临这一状况吗?

答:对,因为法院审理的进度,每个阶段没有硬性时间要求,我们现在的案件都要审理一到三年不等,包括绿色金融案是2018年提起的,现在已经到2021年了,还卡在鉴定阶段。其他组织也有类似的情况,包括著名的云南曲靖的铬渣案,那个案子就走了8年。法官头发都白了,律师也老了。广西一个尾矿库的案例,2017年提起的,也是今年才开了第一次庭。诉讼时间都比较长。

#问:你们有没有败诉的案件?

答:我们目前的案件只有一起算是败诉的情况,也是在永安。但是一审我们是胜诉的,是因为被告上诉之后,中院判二审败诉。现在这个案件我们已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还没有开庭。 



#问:这样来看的话,胜诉率算是很高了。 

答:起诉之前,我们会评判案件的可诉性,有把握才会打。我们会从几个方面来考量,一方面是这个案件它证据链条清不清楚,我们能掌握的证据有哪一些,还有比如说职能部门对污染企业原来是不是有处罚,有一些它的违规记录,另一方面我们会看前期跟职能部门或环保部门沟通情况,他们支不支持将涉及到后续它的生态修复方面能不能执行的更好。比如连江的案件对种树场地的沟通和监督,就需要当地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

#问:看案例集中的案件全是福建和湖北的,绿家园在地域上是否会有所侧重?

答:是的,因为牵涉到调研成本。一个案件从调研到后续,我们基本上要跑个八九趟才有可能,成本特别高。所以我们有一条规则,距离当地动车站只要往返不超过5个小时,案件成本上适合我们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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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告是否有履偿能力,案件能带来何种社会效应,都是我们的考量范围。每个季度我们都会开一次选案会,我们的环境律师,还有调研团队,以及环评、生态修复,生态损害鉴定专家,都会很热心参与进来,帮助判定这个案件适不适合提起公益诉讼,还需要开展什么证据的收集工作。

还有,也要看当地是否有给力的志愿者。目前其他省份够有调研能力的志愿者并不多,因为你要去到现场,判断是否算是污染,可能要会开车,知晓如何找寻污染源,能够抓到重要的画面,有基础的研判环评获取信息的能力,才能做好前期的一个准备工作。而在福建,我们在各个地方都有家乡守护者,他们可能是村民,反馈信息之后,我们会指导他如何去开展,如果我们觉得这个案例它是有价值的,就会派调研团队去现场实地调研。
#问:你们收到的线索应该是比较多的,其中有多少会提起诉讼?

答:目前来说,可能是二八分。我们已经介入了有上百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其中20%起提起了诉讼。其他的会通过投诉,向职能部门反馈沟通来帮助解决。 

像我们公众号之前发了一篇,在漳州芗城区一个废旧的矿山有非法堆放和填埋垃圾的情况,我们跟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总队反馈了这个事项后,他们非常积极出面去解决。我们持续沟通一年,到第二年进行回访的时候,当地的垃圾清运已经完成了,矿山也补种下了小树苗,正在做复绿。

这也是我们希望跟公众传达的一点,就是我们去反馈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的时候,要增强自己的知识能力的武装,当你反馈了更有效的信息给到职能部门,去处理的时候,他们的处理速度是会更好的。因为职能部门的人力非常有限,在当前生态保护监管如此严苛的环境下,他们承担着很多任务,几十号人,要监督整个区域的成百上千家企业,落到地市,可能执法监督只有几号人,还要做历年来的环境监督和审查回头看,很不容易。近几年我们所感受到的环境的改善,背后就是因为政府部门做了非常多重要的工作,我们应该加强理解和协作。

#问:环境公益诉讼中比较困难的环节是哪一个?是取证环节还是哪个环节?

答:我觉得诉讼最困难的应该是对污染事实的认定。因为像我们大部分人的概念当中,水、大气这样的污染它都是流动性的。我们调研看到的跟我们带着法官到现场看到的是不一样,很多污染都已经转移了,流到下游,或者飘到另一个区域,或者因为我们起诉,企业就把污染口给关停了,我们怎么去证明它曾经有过污染,而且是在持续的污染,这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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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现在大部分案件更多的会把证据的力度放在它是不是有超排污染总量上,它规划里面是多少,然后它排的是多少,有没有超过它的排污许可证。因为它是一个计算公式,企业里面有多少用电、用水或者是投放的药剂,其实就能够推算出你实际产生的排污量。这个算是好打的案件,大部分案件不好打,是因为可能实际上它的总量上面没有超出规划,但是它是通过另一个渠道进行排污,渠道完全没有监督。

另一方面可能就是生态破坏类的案件。你对面积的认定,它的基础数据来自于国土部门,所以国土部门他们是否支持这个案件,或者他们专家对这个案件的一个认知的判断,其实会一部分决定了这个案件被告应当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大跟小之间可能就差了好几百万。还有不同部门的认定问题。林业部门认定这块地原来是有种树的,但这块地的土地性质在国土部门的资料中,认定为荒地。荒地的生态价值跟林地的生态价值是完全不一样。到底是按荒地来算还是按林地算,就很难判定了。 

还有就是鉴定的费用,法院大部分时间会同意鉴定,但是鉴定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来做的话,费用都特别高。谁来垫付鉴定成本?有时候法院会愿意先付,但是有些鉴定费用太高昂了,法院也没有办法去承担,像自然之友,他们之前广西尾矿案鉴定费用就付了60万,一般的组织是承担不了的。但你不去做,这些深山老林中的案件又有谁去关注。

#问:在您看来,绿家园的公益诉讼跟其他公益组织的,比如说自然之友的或者绿发会的有没有一些特色或者是区别?

答:绿发会的响应速度特别快,只要有一些大的污染事件,绿发会都在最前沿去关注,他们提起的公益诉讼也比较多,应该有100多起了。

自然之友是一个很有社会担当的环保公益组织,他们经常承担着那些难啃的、又臭又硬的骨头,比如云南曲靖的铬渣案、广西的尾矿库案。

我们的人力和物力有限,所以会更关注志愿者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持续去关注和推动解决。以环境公益诉讼作为杠杆,促进社会共治的达成。

#问:在编辑这本案例集的过程中有哪些感受?

答:德不孤必有邻。整本案例集都是由志愿者完成的。从前期的招募面试沟通到后期的寻找每个案例的点评专家,还有给案例作序的专家,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大家对于环境保护这件事情的热爱,全都是志愿付出,很多专家学者事务非常繁忙,都是在凌晨深夜完成对案例集的审阅和评价工作,很感谢每一位专家学者和伙伴们的支持。正荣公益基金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也为这本案例集的排版和出版付出了很多心血,才能把这些内容较好地呈现出来,所以也特别感谢。

#问:问个个人问题,您来绿家园工作多久了?当时为何会想到来环保组织工作?

答:有五六年了,2015年我来绿家园实习,后面就留在绿家园工作了。最开始是在做传播与筹款,在传播岗能快速去了解一个机构实际在做什么的,后来因为跟同事们跑现场跑多了,也在思考到底什么样才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推动环境保护的方式。那个时候环境公益诉讼我们才刚刚开始采用,所以我会去关注它实际带来的环境改变效应,这些年的观察和思考后,就确认了这是自己喜欢的一份事业,会希望自己成为其中做出推动的一员。

因为如果你想要环境的改善,一方面,要有好的技术,这些可能是要靠理工科生去埋头苦想努力推动的,但对于我们文科生来讲,尤其是学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人来讲,就需要推动良法的实现,包括如何引导和促进大家更友善的去跟环境相处,去思考我们所在的社会环境、政策制度如何才能激发大家参与环境保护的善意。所以我们会将一线的环境观察,诉讼案例,通过政策倡导的方式提交给决策层,希望共同推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其实我原来也很喜欢妇女儿童领域,但就像我们林主任说的,任何领域都很急迫,但是人类共同生存的这样的一个环境,它的急迫性是最高的,因为不管是老弱病残,弱势群体还是优势群体,你都需要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我们不去重视,就比如说大病救治,你救完之后,他也依然需要继续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下,而且好的环境,才能让大家更快乐、幸福的生活。

#问:在绿家园工作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

答:公益组织的工作氛围都比较好,大家会齐心协力的去解决一个共同的社会议题, 个人成长也是非常快的,因为你要去应对很多不同的角色或是场景,你要去应付很多不同的工作,特别是需要与各行业人员沟通。

而且在这个行业当中我看到了非常多优秀的前辈,他们一直在做这样的坚守,比如说自然之友的张伯驹老师,还有刘金梅律师,还有现在在从事环境法的很多相关学者,比如王灿发教授,他们都对环境有着让人敬佩的大爱。看到这么多厉害优秀的人物,他们都选择了这样的一条道路,所以我也觉得这会成为我人生的志业。

另外,我本身很喜欢大自然,每次出去调研我都会觉得很开心,因为虽然要去一些污染严重的地方,可能会有很大的臭气,或者一些地球的伤疤之类,但是看到周围那些没有被破坏的山体,看到动植物在自然环境中自由的生长,我会觉得很开心,这会比我去一些著名景点旅游看那些人拍人的场景,更能够放松身心,感到治愈。

#问:在工作过程中,有哪些事情或案件让您觉得比较有成就感?

答:还是来自于个案跟进以及跟家乡守护者的沟通吧。虽然说我们是在做很多案例的推动,但实际上我们核心在做的是人的意识的转变,人与人的沟通工作。前段时间有个守护者来找到我们,他是先电话沟通的,后来又提出希望能够面谈。


因为那时候我还在外地出差,他每天都在催着,希望能够早点见面。来的那一天,他带了很多材料,其实他们对于污染事件的前后调研已经蛮扎实了。我们就看到了一个普通的环境受害者,被逼成了一个超人一样的环境守护者。

当中有很多专业性的东西,连我们也觉得是“知识盲区”。他给我们讲了很多,我都觉得很受益的。他是一个男生,长得也蛮壮的,当我们答应他我们要介入这个案件的时候,他的眼里明显在打泪花,让人很心疼。

可能他应对环境事件已经非常久了,始终有一种孤军奋战的感觉,但那是他的家乡,他又无路可退,来到绿家园,总算是找到组织有了战友了吧。

有时候我也在想,怎么样才能让我们更早的去接触到这样的一群人,或者是说怎么样才能让他们不那么难的去保护自己的家乡环境?希望这本案例集能起到这样的效果,能让更多人了解到绿家园的工作方式,了解如何去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找到自己与环境的链接,和自己热爱的参与环境保护的独有方式。